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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教字[2011]2号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丰南区教育局

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1610)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强化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制度和招生办法改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划片入学原则

1.继续坚持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

2.各中心校要充分考虑学校布局调整和城镇发展规划实际,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划片方案,要确保本行政区域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相对应的服务学校。划片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方便,保持平稳过渡。各中心校小学、初中招生方案确定后要报教育科备案。城区学校的招生方案原则上不作调整(附件1)

3.认定学生服务区片学校,应坚持学校所在地与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或与学生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

4.各初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入学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五个无障碍”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农民工子女就读无障碍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高度重视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提前做好摸底调查,纳入统一划片方案,确保现役军人子女顺利入学。

三、招生入学

1.片内生的认定及入学

片内生的认定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学生)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合法固定住址作为确定片内生的依据。

②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固定住所,以户口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③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以新居住地为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等材料)

④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委会居住证明,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接收入学。

⑤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教育局审查核实,核实后确定片内学校,认定为片内生。要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相应的片内学校。

2.农民工子女入学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办理的暂住证明。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3.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时间自行安排,但招生时间不得早于6月底。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截止到2011831),适龄儿童必须按划片方案入学。小学不应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

4.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协调所辖初中统一组织。今年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全区统一为72。考生成绩以等级制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小学印制(附件2),学校组织专人填写,一式二份,中心校核实,并逐级签字盖章。表格上要粘贴考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录取前统一由中心校保管,实验小学东、西校区毕业生登记表交教育科保管,严禁个人提留,严禁造假表,严禁复制。学生在按划片方案录取后,将登记表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各初中安排时间组织学生报到,进行户口审查。凡户口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中心校调整。如非本中心校所辖户口,应将登记表上交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后安排入学。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校将录取花名册(一式两份)、电子学籍软盘和一份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报教育科。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在户籍(住址)所在地之外入学,必须经教育局批准,且三年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转学。城区内的实验学校、银丰学校两所学校之间无特殊情况不办理转学。

5.特教学校招生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特殊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和招生工作。同时,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要指导、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加强学籍管理

随着招生制度的改革,学籍档案将作为各类招生的重要依据,必须引起各学校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办法(冀教基[2005]5),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标准编制14位数字的学籍号,使用全省统一表式的学籍卡(学校存档)和全市统一的唐山市小学、初中学生学籍档案(升学用)。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要齐全、规范、准确。

为适应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为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保障。本区学生入学后除户口迁移、住址迁移外,无特殊情况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借读等都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努力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1.按教育部规定,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正式的借读手续,在经过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入学,并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班容量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容量不得超过50人。目前因特殊原因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各学校要在815前报教育科备案。

3.依法严禁各类学校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4.严禁各学校举办实验班、重点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快慢班。初中学校分班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

 

附:1.城区各小学招生范围(点击下载)

    2.丰南区2011年小学毕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此文发至各中心校、各学校)

 

1.

城区各小学招生范围

 

一、一小东校区招生范围

东至建设路、西至青年路、北至文化大街、南至铁路沿线(原铁南小学招生范围):包括河头里小区、明珠都市花园、玫瑰家园、兴帝家园、汇通花园、水景花苑、丽水心愿、晨光家园、铁南居委、路南居委、小翟庄等。

二、一小西校区招生范围

1.青年路以西、文化大街以北区域。

2.新华路以西、铁路南线以北的区域和双湖村、白石庄。

三、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1.原二小招生范围。文化大街以南、铁路以北、原二中东院墙以东区域,星河湾一带。包括四王庄、新庄子、蛮子坨、158小区等。

2.文化大街以北、建设路以东的区域。包括各自楼、胥新楼、交通楼、水利楼、自行车零件厂、师范家属院、自强楼、食品楼、土产楼、二街等。

3.文化大街以北、建设路以西的五街及五街范围内的住宅楼、建设楼、教委楼、中行楼、工厂楼等。

4.原胥小招生范围。六、七、八街及所辖区域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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